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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洋船员招聘关于船员工伤的相关知识

2021-07-05 00:00:00

工伤保险应如何缴费? 


远洋船员招聘


按照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〙(2018 修正)第 三十三条的规定,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,职工不缴纳工 伤保险费。工伤保险费的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。发生工伤事故后,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 付?答:按照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〙(2018 修正)第 三十八条的规定,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,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支付:(一)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;(二) 住院伙食补助费;(三)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;(四) 安装配臵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;(五)生活不能自理的,经劳 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;(六)一次性伤残补助和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;(七)终止或者解除劳 动合同时,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;(八)因工死亡的, 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;(九)劳动能力鉴定费。

如发生工伤事故,应如何申请工伤认定? 

按照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〙(2010 年修订)  第十七条的规定,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 定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,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者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,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遇有特殊情况,经报社会保险行政 部门同意,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。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的,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、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 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,可以直接向 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 定的事项,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 险行政部门办理。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 伤认定申请,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 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”。

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?

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 后,由用人单位向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申请,提交工伤认定、治疗期间病历凭证等指定的相关资料,由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医疗卫生专家库随机抽取3至5名相关专 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,在 60 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,用人 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,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 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申请,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。

海员外派出境工作期间,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如何处 理? 

根据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〙(2010 年修订)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“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,依据前往国家或者 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,参加当地工伤保险,其国 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;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,其国内工伤保 险关系不中止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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